佛山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表时间:2015-04-23                       文章来源: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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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市以环保部综合督查试点为突破,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完成省环保厅创模复核初审、总量减排等专项重点任务,按计划推进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坚决向污染宣战,着力提高环境安全保障力度及服务优化水平,有效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一、2014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水质:佛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总体保持优良

2.主要江河水质:主要江河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平洲水道、容桂水道及潭洲水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西江干流水道、东平水道、顺德水道、东海水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

3.城市内河水质:主要城市内河涌,除佛山水道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其余的西南涌、大棉涌、桂畔海、大良河、水口水道、高明河均存在超标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等。

(二)大气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佛山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5μg/m348μg/m366μg/m345μg/m3,一氧化碳(CO95位百分数)浓度为1.6mg/m3,臭氧(O3,最大8小时均值90位百分数)浓度为167μg/m3,其中SO2PM10CO浓度达标,NO2PM2.5以及O3浓度超标。佛山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74.7%,未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NO2O3

2.城市降水酸雨情况:全市降水pH值为4.75,比上年下降0.1pH单位。全年酸雨频率为58.6%,比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略有缓和。

(三)声环境质量

佛山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8dB(A),达到环境噪声2类区昼间标准;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dB(A),达到4a类(主干交通两侧)昼间标准。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0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8dBA),除4a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过相应质量标准外,其余功能区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

(四)辐射环境质量

我市现有放射源1997枚,其中类源119枚,类源1枚,类源13枚,Ⅳ、Ⅴ类放射源1864枚;射线装置数696台,其中,类射线装置43台,类射线装置653台。核技术应用项目主要分布于金属压延、医疗卫生、饮料生产和光电照明等行业。全市放射性环境状况正常,无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二、2014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和行动

(一)创新建立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推进大环保综合管理体系。

1.落实环保责任制考核制度。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继续开展2014年各季度及年度环保责任制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进重点环保任务和工程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重点对2014年挂牌督办项目和环保重点任务进行跟进和督查,组成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省、市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多次联合督查,推进解决环保突出问题。

2.建立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我市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佛山市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行政责任,从宏观层面调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对于环保责任履职不力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3.推进大环保综合管理模式。印发了《佛山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42017年)》和《佛山市建设满意政府100项环保民生实事(2014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区、镇及相关部门、重点企业推动各级政府、排污单位、社会公众共同承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全市一盘棋推进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从单一职能部门的小环保走向社会共治的大环保

(二)创新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大监管环保执法体系。

2014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92118人次,现场检查39656厂次,立案1882宗,罚款金额达6225.4771万元,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3宗,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3.66%38.20%99.58%244.23%270.59%。我市排污费征收开单数为9418.20万元,排污费解缴入库数为9561.22万元,入库户数为6256户。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1488件,已处理环境信访案件11392件,处理率为99.16%。

一是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执法年”工作。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开展常态化夜间执法和节假日、周末执法,实现执法时间的全覆盖。构建“环境大监管”体系,成立市、区、镇(街道)三级违法排污专业巡查队,构建市督查、区检查、镇(街道)巡查、村(居)协查的“环境大监管”体系

二是建立“环保警察”队伍,大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在全省首创“环保警察”,市公安部门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各区公安部门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成立了公安、环保打击环境污染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开展执法联动。自“环保警察”成立至2014年末,全市共立涉环境污染案19宗,破案10宗,刑拘犯罪嫌疑人34人,逮捕32人,移送起诉15人

三是坚持多元化管理,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出台了《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环境监管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在线监测数据应用,实施自动监控监管企业800多家,运营单位13全面启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共有1027家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对全市133家企业进行环境保护信用评定。加强企业环保守法在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申报中的应用。在全省率先推行无人机环保执法。多次在日间、傍晚使用无人机开展污染企业、工业区巡查,强化打击精准度,以科技提升执法效率。

四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发动社会监督。建立环保执法新闻通报制度,邀请媒体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放大执法效应。开展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有奖举报,畅通信访渠道,发动全社会监督排污行为。建立环保重要任务责任落实督查督办机制,由市四套班子领导任组长,邀请大人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进行监督。聘请环保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的检查、评估、验收。

(三)政府、企业和社会联动,建立大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1.多措并举,大气污染防治硕果累累。

1)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统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对火电行业实施超洁净排放改造,深化电厂污染减排。提速锅炉整治政策要求,全面推动锅炉污染整治。推进玻璃、陶瓷、铝型材等行业的污染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出台了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要求。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扩大整治范围。出台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2)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出黄标车淘汰“一站式”服务机制,建设黄标车抓拍电子卡口点570处,摄像头1874个,抓拍到黄标车闯禁36.3万辆,现场查处黄标车闯禁等各类交通违法1.5万辆。截止2014年底,我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05万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继续铁腕开展整治黑烟车违法上路行为专项行动,出台《佛山市整治黑烟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检查黑烟车23854辆,其中尾气超标3862辆,不达标率为16.2%

3)切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开展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利用强势宣传、强化监管和执法等手段,通过震慑、经济杠杆等方法,促使扬尘源自觉落实各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4)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公布未来三天的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的预报信息,尽早发布预警。对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大气重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开展不良气象条件下在人口密集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围绕中心城区主要污染源,针对扬尘、机动车、重点工业企业、露天焚烧行为、饮食业污染实施严格管控,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有效降低人口密集区域空气污染程度。

2.政府主导,水环境整治成效初现。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供水安全。我市的饮用水源一直得到严格保护,水质达标率为100%,属清洁级水平。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风险源排查及专项检查,建立饮用水源日常检查执法体系,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同时加强与周边市、区联动,加大对跨界水源的巡查力度。大力推进供水布局的调整,制订辖区内详细的供排水通道设置方案,完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及应急供水预案。推进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羊额-北滘、乐从藤溪、广州-南洲水源保护区等已按规范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沙口水厂和羊额-北滘饮用水源已完成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设施工程。

2)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有序推进42条重点河涌的“一河一策”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引水工程、生物修复、岸线整治等工程,提高河涌自净能力和活水能力。该批重点河涌整治项目共计389项,总投资约75亿。至201412月,已完成187项,实施中106项,前期准备阶段96项,开工率75.32%,累计完成投资22.17亿元。2014年全市完成清理污染严重企业1035家,清理畜禽养殖场722家。建立了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涌长”,在河涌人口密集区设立永久性的公示牌,把“涌长”名字、职务、联系和监督电话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对市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通过多项措施的落实,我市水环境质量呈现逐步提升态势,201412月的监测结果显示,42条“一河一策”重点河涌已有45.23%19条)的河涌基本指标达到五类水标准。

3)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污水处理厂提升及完善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全市已有53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232万吨/日,建成配套管网1808公里。其中广佛交界区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4家,设计处理能力157万吨/日,完成配套主干管网建设1285公里。全市已建成101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开展村级工业区的整治工作。印发《开展佛山市村级工业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村级工业区摸底调查工作。印发《佛山市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就我市村级工业区整治提出方向性意见,指导各区、各镇开展村级工业区整治。

5)以更严格的流域性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整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准发布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48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流域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相较于国家和省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为严格。

3.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控废物规范处置纳入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检查,降低环境风险。积极推进我市危废处置中心选址工作,努力解决我市危险废物的处置出路问题。启动固体废物电子联单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固废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固废管理工作效率。加大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的监管监督力度,依法严格把好严控废物许可关,严格控制严控废物利用和处置过程。

4.做好辐射管理,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1)认真做好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环评审批、验收与许可工作。完成110家企业核技术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初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份,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80份。实行部门联动推进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的环保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

2)进一步强化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明确市、区辐射管理工作责任,要求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强化辐射环境风险防范、提升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做好辐射项目环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对我市使用γ射线移动放射源专项检查,确保移动放射源的使用安全;做好辐射环境事故防范工作,督促企业对废旧放射源和长期不使用的放射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贮,防止发生辐射环境事故。

(四)助推环保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严格环保准入,实施清洁生产。

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实施不同区域差别化的环保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等特别区域控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指标约束。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且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14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481份。

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2014年我市组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129家,组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134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投入资金总计近3亿元,全部由企业投资实施。

2.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

我市通过创新减排体制机制、落实减排责任、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督办力度和强化减排责任考核等方式推进减排任务。加强数据分析,围绕任务可达性,编制了《佛山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每个月对减排数据进行分析、对减排项目进行检查,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减排工程有序推进,全年248个减排项目基本完成。指导和监督各区做好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开发相关系统。积极推动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3.推进创模复核工作。

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要求,我市制定了《佛山市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职责,督促各项重点工程措施按期完成。继续深入开展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档案资料动态更新工作,完成2091家建档企业资料的审核整理。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于20151月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的技术评估。

4.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我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突破。20144月,省环保厅和顺德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协议,顺德区将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试点。各区继续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村)的申报工作,共建成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镇广东省生态乡镇。

(五)推进环保能力建设,注重培育环境文化

1.坚持夯实基础,打好环境监察“地基”。

严格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督促各区逐步完善人员配置、规范制度、执法装备、业务用房等。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区已通过省复检验收,各区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继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

开展智慧环保第三期建设,整合佛山市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监控和应急管理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品数据库系统等5个系统,与第二期已完成的《一企一档》、《12369环境投诉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放射源管理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形成综合数据中心,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并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展现及运算系统”进行运算和综合分析,形成决策依据。

3.完善环境监测能力。

提升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水平。开展路边空气监测站建设,监测项目包含环境空气常规项目和气象参数等共14项,是我市第一个路边空气监测站。按计划完成4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及环境r辐射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通过验收;基本完成我市水质自动监测物联网项目建设。通过整合水质自动监测网数据资源、提高自动监测子站的自动预警预报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实现提升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保障作用;建成环境监测数据仓库系统,可全面集成佛山市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各项数据,实现佛山市环境监测数据资源集中管理、综合利用,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中心,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更为准确、全面的决策支持。

4.积极开展环境宣教和科技产业交流。

主动加强政媒合作,组织和引导市内外媒体开展环保报道。全年报道数量超过1500篇(条),在佛山电台FM94.6长期开办直播节目——《兴之所至—环保在行动》,开展了“佛山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持续利用“佛山环保”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市政府组团分别参加2014年第七届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和第九届香港“国际环保博览”,组织环保科技企业参展,促进科技交流。注重培育环境文化。举办“向污染宣战,从行动开始”2014年广东省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组织主题为“童心·童梦·我的家”2014首届佛山市儿童环保创意作品展,举办2014佛山市青少年城市追踪活动之保护水资源系列活动——走读佛山·关爱山川河流,举办“2014魅力佛山,环保先行”画展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实验小学等3家学校获得“广东省绿色学校”、高明金华社区获得“广东省绿色社区”,另有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水荷花世界创建成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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