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发表时间:2017-08-1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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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科室主要职责

科室

职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票、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工会、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姚瑾

电话:83382525
传真:83392865
邮箱:foshanepb@foshanepb.gov.cn

监察室

纪检监察。

许慧平

电话:83387589
邮箱:sheng@sjcy.gov.cn

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负责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创模持续改进工作;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优化布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审核各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市环境统计、核查工作,编制环境统计年报、季报。

林敏仪

电话:83320492
传真:83994878
邮箱:fshjgh@163.net

法规与科教科

负责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拟定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组织市人大、政协议、提案等的办理。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环境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环境科学学会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有关资质申报和认证工作。

谢晓玲

电话:83359727
传真:83392865
邮箱:hbhd@vip.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

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评机构的管理;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负责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核呈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

李沛荣

电话:83208903
传真:83288456
邮箱:guihk@foshanepb.gov.cn

污染控制科

组织管理全市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固体废物、工业有毒有害废物、噪声和土壤污染控制和防治工作;拟订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的监管;实施限期治理;指导各区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能源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冯顺炽

电话:83383944
传真:83303089
邮箱:jiandk@foshanepb.gov.cn

辐射与放射监管科

负责核安全、核放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购源审批的现场核查、资料的审核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和初审及核查工作;协助做好辐射事故处理和放射源丢失事故追查工作;对全市放射、辐射源等级立档,编制和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方案、计划等工作。

黄羽婷

电话:83380879
传真:83380879
邮箱:fshbzjl@163.com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拟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减排的调度、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减排规划。

梁杰

电话:83325305
传真:83122230
邮箱:fszlb@163.com

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管理科(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牌子)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宏观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统筹各区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信息的跟踪管理;对各区机动车排气检测以及排气检测机构、排气治理维修机构的监管。

李凤珊

电话:83032317
传真:83036721
邮箱:fsjkk@sina.cn

督查科

与规划科一起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孟君

电话:83320492
传真:83994878
邮箱:fshjgh@163.net

水环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水环境管理(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工作。起草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监督各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任务,负责组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李安

电话:83129109
传真:83392865
邮箱:foshanpmo@aliyun.com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福利、社保、党务、老干、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孔结文

电话:83351562
传真:83392865
邮箱:rensk@foshanepb.gov.cn

环境监察分局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和调查处理;协调处理跨区污染事故及纠纷;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排污申报核定、许可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并进行稽查;负责环保热线投诉电话(12369);承办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负责辐射(放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申请上市企业和再融资企业的环保核查及对企业出具环境保护守法证明。

黎娟

电话:83353209
传真:83202944
邮箱:xf@foshanepb.gov.cn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职责: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社会公益性的科学事业单位。我站1973年建站,1983年由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市站合并,为广东省21个地级站之一,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中属三级站。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履行监测技术职能,多年来,一直承担了国家、省和我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监测、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四项主要任务,同时还随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求开展各种应急环境监测任务,能承担大气、水质、噪声、生态和机动车尾气等近百个环境监测项目。及时、准确地为我市环境管理、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我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经济发展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联系人:

梁俊莹

电话:

83876280

传真:

83876272

邮箱:

jiancz@foshanepb.gov.cn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

职责:

1.编制本市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市范围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力建设和实施运行。
2.
收集、加工、处理和存贮本市环境信息(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源、环境监测、监理等信息以及与城市环境管理有关的城市社会经济信息)。
3.
为本市环保局各职能部门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办公,提供计算机应用和技术服务。
4.
为本市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环境信息和数据,开展环境信息社会服务。
5.
负责环境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网络的安全与保密,并制定升级的计划,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
负责环境信息发布和城市环保局主页建设,实现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

潘旸彤

电话:

83337964

传真:

83337964

邮箱:

xinxi@foshanepb.gov.cn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

       

佛山市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中心

职责:

(一)责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和进口废物管理的技术性工作。

(二)负责重金属、化学品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技术技术性。

(三)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调查、技术研究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土壤环境等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联系人:

刘俣枫

电话:

83109340

传真:

83303089

邮箱:

jiandk@foshanepb.gov.cn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

       

佛山市珠江综合整治项目世行贷款办公室

职责:

拟定珠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利用世行贷款计划,落实工程项目,统筹申报工作;协调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工程世行贷款项目实施;配合世行中国代表处、省世行办,按照世行贷款项目相关规定,严格管理,跟踪检查项目实施过程。

联系人:

李安

电话:

83129107

传真:

83392865

邮箱:

fshjgh@163.net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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